关于印发《2016年常山县省级重点中学招生计划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初中:
为推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扶持薄弱学校,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2016年继续推行省级重点中学招生计划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做好组织学习,并广泛向家长、学生及社会宣传。
常山县教育局
2016年4月1日
2016年常山县省级重点中学招生计划指标分配方案
根据衢州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常山一中、衢二中、衢一中三所省级重点中学招生计划的65%用于指标分配录取。现将指标分配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数
2016年常山一中招生计划数以及衢二中、衢一中到常山县招生计划数以市局下发的文件为准。
二、分配主要依据
1.常山一中到各初中的定向招生数按照以下因素进行分配,实行分校录取:
①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录取数=(招生计划数×65%×20%)÷全县毕业生总人数×该校毕业生人数。
②学校应届报考人数分配录取数=(招生计划数×65%×65%)÷全县应届学生报考总人数×该校应届学生报考人数。
③省示范性初中分配录取数=(招生计划数×65%×5%)÷全县省示范性初中毕业生总人数×该校毕业生人数。
④全县农村初中分配录取数=(招生计划数×65%×10%)÷全县农村初中报考总人数×该校报考人数。
2.衢二中、衢一中定向招生数按照以下因素进行分配,实行分校录取:
①每所初中确保各有一名衢二中、衢一中指标分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