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关工委〔2016〕15号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三好”青少年和青年教师“尊老敬老”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中华传统美德,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品质。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学生中开展“三好”青少年评选活动(“三好”即在家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同时,在全县教育系统青年教师中推荐评选“尊老敬老”先进个人。为更好地开展这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三好”青少年
1.对象:全县在校中小学学生。
2.评选条件:在家做个好孩子,孝敬长辈,能为父母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在校做个好学生,勤学习,爱劳动,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品行优良;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评选青年教师“尊老敬老”先进个人
1.参评对象:全县教育系统在职青年教师。
2.评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