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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6〕43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 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预防和处置我县非法集资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处非办统一安排,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常山县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省处非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浙处非〔2015〕7号)要求,定于 2016年1月至4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掌握当前我县非法集资风险情况,从中发现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化解处置,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防止重大国际峰会期间因非法集资而引发的聚访、上访,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本次风险排查对象 从事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基金销售等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典当、私募股权投融资、小额贷款等业务的公司,全省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的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院校、养老机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各类以投资、咨询、金融服务等名义实际从事资金池借贷的机构。重点突出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平台的风险排查。上述机构既包括注册地在常山县行政区划内的法人企业,也包括外地企业在常山县行政区划内的分支机构。 三、风险排查工作职责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处非小组成员单位是风险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开展风险排查活动,做到摸清对象、掌握情况。 (二)县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县处非办,负责全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面上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和报送;汇总县级相关部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提供给县市场监管局搜寻排查,并将查询结果反馈给县级相关排查责任部门。 2.县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股权众筹、各类私募基金(以备案的私募基金为主)、基金销售公司的风险排查。 3.县公安局,重点排查已立案或有线索的非法集资案件。 4.县经信局,负责融资性或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排查;配合相关排查部门提供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 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代理相关借贷业务的相关机构,是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以及风险排查;通过广告监测、登记注册查询等方式搜寻排查对象,将搜寻结果反馈给县处非办。 6.县商务局,负责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的风险排查。 7.县教育局,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风险排查。 8.县农业局,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排查。 9.县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的风险排查。 10.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的风险排查。 11.县人行,负责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险排查。 12.县银监办,负责网络借贷公司的风险排查。 13.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配合相关部门排查工作,提供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 此外,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委维稳办、县信访局等部门要主动将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非法集资线索提供给各排查责任单位。 上述排查对象包括应当审批但未经审批实际开展同类业务的机构。对重要的排查对象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分工交叉的排查对象,可开展联合检查;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可提请县处非办牵头协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2929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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