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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2016〕29号
关于印发《新昌乡生猪整规复养反弹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体乡机关干部、各村两委会:
为转变工作作风,责任到人。严管生猪养殖,严防治污设施运行不到位、严防复养反弹,进一步深化我乡生猪养殖整规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严管严防”,全乡实现生猪散养户反弹现象全部退养治理到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污染隐患治理全部整改到位,无违规违法养殖行为,常态化监管保留生猪规模养殖场在7月底全部纳入智慧环保监管,8月底美丽牧场创建基本完工,生猪养殖污染防控责任体系基本健全,坚决杜绝生猪养殖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长效监管机制。1.成立组织:成立新昌乡生猪整规复养反弹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2.落实新昌乡生猪整规复养反弹长效监管乡村责任干部(附件2)。加快“线上”监管体系建设进度,全乡3家保留猪场7月中旬监控探头、液位仪等设备,全部纳入智能化第三方监管平台和智慧环保监管体系。8月底美丽牧场创建基本完工。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线下”属地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一场一干部、一场一公示、一场一档案、一周一巡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生猪养殖污染防控动态。
(二)落实职责分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整改执法工作。乡村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整改不到位的即予以关停禁养,散养户复养、超养禁养执法乡村牵头配合上级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坚决消除复养、超养反弹、直排工作。对发现的阴患和举报电话抓好整改落实。
(三)巡查整改。各村要开展动态巡查,做到一场不漏、一户不漏,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五查”全面到位(一查偷漏排,二查多、超、新、复养,三查养殖“黑户口”,四查治污设施配套运行情况,五查防控责任落实),对巡查的问题做到“六个一律”没有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不到位的一律关停禁养;超养的一律减量退养;在禁养区、村中场的一律关停禁养;违建猪舍和关停的养殖场一律拆除;新增规模养殖场一律不批。绝不允许生猪复养反弹、新增养殖户、保留场偷漏排。对拆除的养殖场要及时联系上级部门尽早验收、开展拆后复垦、硬化、绿化、美化,培训转产转业。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常政办发〔2013〕152号)《关于加快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到位、监管到位。适时开展漂浮死猪防控检查、巡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置乱丢病死动物。
三、加强领导
各村要认清生猪整规复养反弹长效监管机制实施形势,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动物养殖、流通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和监测,全面掌握辖区长效监管工作动态。
附件1:新昌乡生猪整规复养反弹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新昌乡生猪整规复养反弹长效监管乡村责任干部
新昌乡人民政府
附件1:
新昌乡生猪整规复养反弹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名 单
组 长:魏斌
副组长:曲洪娟
组 员:温海华、符厚荣、王志渊、吴昊
蒋汉雷、徐厚祥、张倩
下设办公室
主 任:蒋汉雷
成 员:各驻村干部
附件2
新昌乡生猪整规复养反弹长效监管乡村责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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