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政办发〔2016〕163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山县中央财政支持
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有关单位:
《常山县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农 [2015] 69号)和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浙江省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报告》要求,结合我县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标及原则
1.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支持我县农业产业发展道路,解决农业产业融资问题。力争2016年在我县建立起科学、规范、系统、有效、可持续的金融支持的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支持新模式。
2.试点原则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金融支持方式上创新,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农业种苗、种植、加工、品牌建设、销售、休闲观光等方面提供金融支持,实现农业全产业的持久健康发展。
(二)扶持对象、内容和模式
1.扶持对象
由县政府牵头,财政资金支持,以银行、联合社为创新主体,农业产业及农民合作社为受益主体,以纯农林产业社员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打造符合我县农业经济发展方向和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政府、财政、银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五方的协调配合,重点解决农业产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改进和提升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
2.扶持内容
(1)壮大农业产业发展规模。结合“常山三宝”发展现状和前景规划,重点扶持胡柚、油茶、食用菌农民合作社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发展,培育形成一批经营规模大、运作机制新、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组织。
(2)拓展发展农业经济领域。以合作社联合社为基础,推进农林业全产业链发展,突破体制、资金、技术、资源等要素制约,以一产生产为基础,综合发展加工等第二产业和产品直销、休闲养生等第三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实现生态资源持续增加、产业经济持续增效、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3)支持现代农业新模式发展。鼓励以大发展、大规划现代农业概念项目投资;鼓励以我县农业产业文化、生态旅游、电子商务等手段助推农业服务经济。
3.基本模式
以发起人发起组建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成员在生产上、资金上、服务上合作互助。联合社通过对社员的产前金融服务、产中技术服务、产后销售服务,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创新方式,赋予联合社担保及社员间资金互助的职能,通过担保和资金互助,为联合社成员解决融资难等问题。
(三) 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