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2016〕24号
关于做好梅雨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相关单位:
我县已经于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
各行政村、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以村主职干部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各类防汛责任人要按预案迅速上岗到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集中精力,尽心尽职抓好当前防汛工作。
二、加强值班和监测预报预警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主职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天气和雨情、水情、工情实时监测,提高预测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率。一旦发现可能致灾征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按预案进行处置。水库、水闸泄洪放水必须按预案提前进行预警。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 上一篇: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县城创建领导小组的通 知
- 下一篇:新政〔201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