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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6〕111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山县整顿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和猪肉市场秩序,确保我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常山县整顿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6月6日 常山县整顿规范生猪定点屠宰 管理秩序工作方案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是我县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格执行宰前检疫、宰后检疫、检验的规定,是提高猪肉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和《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提高猪肉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猪肉品消费安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严”要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生猪屠宰行业环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全县生猪屠宰活动及猪肉品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实现城区及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100%;所有市场、超市、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县定点屠宰企业。 二、具体措施 (一)调查摸底,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重点对当前乡镇集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生猪屠宰销售和生猪产品使用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了解、掌握乡镇现有屠工、屠商分布。制定我县乡镇屠宰点关停补助办法,研究制定建立全县猪肉统一配送网络及运行管理的扶持政策。 (二)宣传发动,联合执法规范秩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法制法规,利用广播电视、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召开会议、发放“生猪集中定点屠宰告知书”等,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强大的舆论氛围。集中开展整顿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秩序专项行动,由农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配合,关停乡镇屠宰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加大猪肉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巡查力度,严肃查处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私自设立的屠宰场(点)要坚决取缔,对情节严重,阻碍行政执法检查、暴力抗法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强化监管,落实定点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定点屠宰企业主体职责:一是负责做好统一批发配送和市场供应。按照“建立网络、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猪肉统一配送网络,合理布设生猪产品城乡批发配送网点,购置配足专用配送车辆,确保市场供应。二是确保猪肉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技术要求,把好检疫检测检验关,肉品品质检验与生猪屠宰要同步进行,不得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不得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不得屠宰无工商执照贩销户提供的生猪和来源不明无动物检疫证明的生猪,确保出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三是负责做好无害化处理。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落实台帐制度管理。负责建立生猪收购、集中检疫、“瘦肉精”宰前检测、肉品检疫检验结果记录及无害化处理情况记录、批发配送等台帐档案,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定点屠宰场生产车间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台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五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做好转型涉及的屠工屠商转型、市场应急储备、市场日常供应等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动态,确保相关人员以及市场的稳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2919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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