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标准做到“六个一律”,坚决打好生猪整规硬战,根据《关于严管生猪养殖严防复养反弹进一步深化生猪养殖整规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93号)文件精神,于5月18日晚,连夜制定出台本政策文件。
二、意义
为更好的推进“低、小、散”、治理不达标等违规养殖户关停拆除工作,维护好允许保留并积极配合畜牧业转型要求的养殖户主的合法利益,坚决打好生猪整规硬战,促进我县畜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政策。政策内容涉及关停退养、减量退养等具体标准及补助细则内容,具有指导性作用。
三、具体内容
(一)整体关停补助标准
1.经环评审批且在有效期内的养殖场拆除养殖用房,按照砖木结构150元/m2,简易结构75元/ m2,能繁母猪500元/头、大猪60元/头、中猪100元/头,小猪30元/头给予补助,按时完成的给予补助资金总额20%的奖励。
经环评审批且在有效期内的养殖场,仅拆除室内养殖设施并启动转产转业的,给予室内养殖设施50元/㎡的补助,生猪补助和奖励资金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