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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7〕26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高考中考
等教育招生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秩序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7年高中学考暨高考选考分别于4月8日至10日、10月中旬举行,高考于6月7日至8日举行,中考于6月11日至12日举行。高中学考暨高考选考和6月高考考点均设在常山一中,中考考点设在育才中学、城关中学、城东中学、龙绕初中。为全面优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秩序,切实保障我县高考中考等教育招生考试安全、顺利、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高中学考暨高考选考、高考、中考等教育招生考试前1周至考试结束期间,学校周围: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进行广告宣传;严格控制送葬队伍鸣哀乐和大声喧哗;严格控制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和装修作业,以及其他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和活动。
高中学考暨高考选考、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常山一中所属片区、其他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
二、确保考点和各考生食宿地点之间的道路交通畅通;接送考生车辆优先通行;高中学考暨高考选考、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对考点周边相关路段加强交通巡查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各类车辆和人员要服从执勤民警的指挥,禁鸣喇叭。严禁占道经营,影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