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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7〕14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切实抓好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期天气持续晴好,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节前后全县以晴好天气为主,且气温有所回升,森林火险极高。随着春节元宵节临近,返乡过节、进山游玩人员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祭祖、春耕备耕等野外用火行为势必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消防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森林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务必
引起高度重视,强化“守土有责”意识,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管护责任承包制,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区,把森林消防责任精准落实到每村、每户、每名护林人员,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和路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严格按照《衢州市森林消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衢政发〔2016〕58号)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