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正文

关于《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朗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自实施《常山县城区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常政办发〔2003〕158号)制度以来,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征地工作顺利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还存在着权证漏登错登和历史资料遗失、乡镇工作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为明确参保对象和参保项目、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以及加强基层社保队伍建设,制定《关于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3]26号)

2.《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

4.《常山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常政发[2015]13号)。

二、主要内容。

第一、参保对象认定

对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因公共建设需要,由县政府主导的征地项目,实际失地并享受当年正常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时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家庭中在册人员,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参保项目认定

(一)认定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经县国土局初审后,由国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共同确定,并提交国土规划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二)参保办法。按国土局出具的载明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应保人数的《村集体被征土地审核表》为依据进行参保。重点解决201411日以后征地项目的参保问题,对20131231日前征地的项目,条件符合一个,实施参保一个。

第三、特殊情况处理

(一)对于权证漏登、错登和历史资料遗失失地人员的处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2893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