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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民政局文件
常民字〔2017〕20号
开展孤儿“结亲”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孤儿“结亲”活动,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是我局打造“首善之局,百姓之家”扬善品牌活动的重要载体。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孤儿“结亲”活动,为孤儿提供心理关怀,帮助孤儿解决学习和生活等难题,加强党员干部职工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二、具体安排
(一)参与对象:全局34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二)帮扶对象:44名孤儿。
(三)活动期限:三年。自2017年4月开始,如中途人员变动,实行微调。
三、活动内容
1.责任到人,形成浓厚氛围。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开展孤儿“结亲”活动是民政干部职工走进基层,接地气的一个平台,在民政系统内形成扶弱救困,关爱孤残的氛围。
2.真心融入,培育结亲之情。由于孤残儿童的家庭及生活环境比较特殊,为此,参与“结亲”的党员干部职工要真心投入,利用自身特长和社会工作经验,定期陪伴“结亲”对象学习、生活,育出亲情。
3.长效帮扶,促进社会和谐。民政干部职工结对孤儿活动,要根据“结亲”对象的实际,在心理疏导、慰藉和助学等方面开展工作,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通过民政干部的身体力行,引导全社会形成关爱孤儿的风气。
三、工作要求
(一)参加“结亲”活动的党员干部职工要把“结亲”活动过程作为接受教育、转变作风的过程。每人每年要确保走访孤儿家庭6次,并有“结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