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全县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趁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之机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正常的征地拆迁工作秩序,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关于严禁非法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的通告》。
通告的主要内容
(一)本通告所指的抢栽、抢种、抢建行为,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需征用的土地范围内,自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公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和林果苗木及新增建(构)筑物的;项目规划选址公布之前,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反季节、超密度违反生长规律移栽苗木、多次多地突击移栽的;以其他方式抢栽抢种抢建的。
(二)政府通告、征地通知或公告下达后,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一律不予补偿。所有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已经形成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必须限期自行清除。逾期未清除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