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正文

关于迎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7〕48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迎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务院将对省政府2016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届时,将实地考核我县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立即开展自查,准备相关台账、资料(参照附件一、附件二)。4月20日至24日,县政府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预查。

各单位于4月18日下午17:00前将负责人联系方式报至县消防大队。

联系人:许昕   13625805720

 

附件:1. 2016年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重点指导内容

2. 各单位需准备的台账、资料

3.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附件1

2016年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重点指导内容

 

一、各市、县(市、区)政府和行业部门准备内容

(一)汇报材料。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准备一份汇报材料,客观反映本地区、本部门2016年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内容要具体,数据要详实。

(二)工作档案。

1.政府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与下属政府、行业部门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消防工作考核、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装备配备、消防经费投入、重大火灾隐患治理等资料。

2.部门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与下属部门、单位签订的消防工作责任书,行业系统消防机构、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资料。

二、实地检查项目

此次考核共涉及8类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区域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大型城市综合体、施工工地、街道乡镇、大型石化企业和高层地下建筑。

(一)社会福利机构:重点检查民政、消防部门行政许可情况;民政、公安、消防部门及派出所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情况;民政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和采用易燃装修情况;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灭火疏散演练和员工消防培训,落实“六加一”措施情况;消控室值班制度落实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微型消防站建设及员工“一懂三会”掌握情况。

(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书面警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无此类隐患,抽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重点检查政府制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规划或方案情况;采取政府挂牌、书面警示、媒体曝光、约谈、督办等手段推动隐患整改情况;区域性隐患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情况以及是否仍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

(三)国务院安委会曝光的重大火灾隐患(无此类隐患,抽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情况;采取政府挂牌、书面警示、媒体曝光、约谈、督办等手段推动隐患整改情况;重大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时限、措施和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情况以及是否仍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

(四)改建、扩建、装修改造等施工工地:重点检查住建、消防等部门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情况;施工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用火用电和消防通道管理、灭火设施配备、临时消防用水保证和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灭火疏散演练情况;使用易燃外墙保温材料情况;工人宿舍、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情况;室内吊顶、墙面装修违规采用易燃材料情况。

(五)街道乡镇(含社区和出租屋、老旧居民楼、居家养老、“空巢老人”住宅等场所):重点检查消防网格化管理纳入同级综治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同步开展和网格员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情况;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情况;出租屋、老旧居民楼、居家养老、“空巢老人”住宅等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情况;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及处置初起火灾情况。

(六)大型石化企业:重点检查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情况;企业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灭火疏散演练和员工消防培训,落实“六加一”措施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落实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建设及员工“一懂三会”掌握情况。

(七)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企业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灭火疏散演练和员工消防培训,落实“六加一”措施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落实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建设及员工“一懂三会”掌握情况。

三、需重点关注的几项工作

(一)重点检查民政部门使用福利彩票基金等专项经费,改造社会福利机构消防设施情况。核查省、市、县三级建立包括列支经费的文件(纪要),购置消防器材或消防设施改造的档案资料。

(二)重点实地检查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核查各地政府对本地区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高风险区域梳理情况,掌握目前整改进度,建立整改工作档案。档案重点包括当地政府出台的总体整改方案和2016年实施计划,推动隐患整改的相关文件。

(三)重点实地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核查各地政府对本地区2016年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梳理情况,建立档案台账,督促隐患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力争考核前整改销案;确实无法销案的,要确保整改进度与整改方案相一致。同时要开展已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回头看”,坚决杜绝已销案单位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问题。

(四)重点检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明确情况。核查各级民政部门本地区社区花名册,查看是否发文明确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人员,确保30%以上的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

(五)重点检查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三有”落实情况。核查各级教育部门对本地区中小学校统计造册情况,确保师资培训有培训计划、大纲及培训内容,课程按照每学期4个课时的要求安排课表、上课人员、课程内容等,教材40%的学校学生达到人手一册。

(六)重点检查省、市、县政府针对消防安全形势评估提出的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以及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开展督导检查情况。各地政府落实针对性措施和开展督导检查情况,档案未完善的,督促政府将档案资料进行补充,确保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七)重点检查年度消防供水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到位。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有率、完好率是否达到90%、97%。检查地级市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建设立项、拨款、竣工验收等资料是否和新增花名册相符。

(八)重点检查是否要求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预案完善,定期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各地政府年内是否组织召开1次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建立灭火应急救援各职能部门联动相关机制。组织开展1次多部门联合消防演练,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运行正常。市、县两级政府未组织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或联储代储机制,加强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附件2

部门、单位

准备材料

县政府办

1、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高风险区域,政府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计划实施整改

2、抽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是否对公安机关上报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在7日内作出明确决定,是否采取措施督促整改,是否按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3、县城、全国重点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修,60%的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设消防专篇)编修

4、全国重点镇和75%的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驻人口超过5万人的其他建制镇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5、80%的未达到建立专职消防队标准的乡镇和80%的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立志愿消防队

县住建局

1、行政审批档案(检查部门是否在申报单位取得消防许可后才予以行政审批)

2、针对大型在建工地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检查的台账资料

3、施工工地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消防通道顺畅,按要求配备灭火设施,开展巡查检查,保证临时消防用水,开展教育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

4、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履行职责

5、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正式文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相关工作及责任)

6、开展行业系统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7、行业系统明确消防安全主管机构、负责人和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常态化或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推动所属单位、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行业系统存在的普遍性隐患问题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

县教育局

1、行政审批档案(检查部门是否在申报单位取得消防许可后才予以行政审批)

2、按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落实

3、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履行职责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正式文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相关工作及责任)

5、开展行业系统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6、行业系统明确消防安全主管机构、负责人和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常态化或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推动所属单位、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行业系统存在的普遍性隐患问题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

县民政局

1、行政审批档案(检查部门是否在申报单位取得消防许可后才予以行政审批;实地核查社会福利机构是否经消防审批)

2、按要求使用福利彩票基金等专项经费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设施改造

3、实地抽查1家社会福利机构,检查民政、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检查情况

4、按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落实

5、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履行职责

6、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正式文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相关工作及责任)

7、开展行业系统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8、行业系统明确消防安全主管机构、负责人和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常态化或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推动所属单位、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行业系统存在的普遍性隐患问题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

县文广新局

1、行政审批档案(检查部门是否在申报单位取得消防许可后才予以行政审批,实地核查公共娱乐场所时,核查是否经消防审批)

2、按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落实

3、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履行职责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正式文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相关工作及责任)

5、开展行业系统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6、行业系统明确消防安全主管机构、负责人和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常态化或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推动所属单位、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行业系统存在的普遍性隐患问题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

县广播电视总台

1、按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落实

2、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履行职责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行政审批档案(检查部门是否在申报单位取得消防许可后才予以行政审批)

2、按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落实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正式文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相关工作及责任)

5、开展行业系统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6、行业系统明确消防安全主管机构、负责人和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常态化或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推动所属单位、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行业系统存在的普遍性隐患问题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行政审批档案(检查部门是否在申报单位取得消防许可后才予以行政审批)

2、按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落实

3、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履行职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公安消防部门、工商、质监部门对使用领域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情况实现信息互通,工商、质监部门对通报的情况依法查处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中明确的职责任务逐项准备档案台账

县旅委

1、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履行职责

县商务和粮食局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正式文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相关工作及责任)

2、开展行业系统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3、行业系统明确消防安全主管机构、负责人和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常态化或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推动所属单位、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行业系统存在的普遍性隐患问题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

街道

1、社区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的台账

2、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同级综治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同步开展

3、网格员开展隐患排查、消防宣传的台账

4、抽查1个社区微型消防站,按标准配备人员和消防器材;落实24小时值守等日常管理制度;做到“三知四会一联通”、3分钟到场处置的

5、在出租屋、老旧居民楼和居家养老、“空巢老人”住宅等场所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乡镇

1、消防专项规划

2、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同级综治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同步开展

3、网格员开展隐患排查、消防宣传的台账

4、在出租屋、老旧居民楼和居家养老、“空巢老人”住宅等场所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5、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花名册。对已建成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有关材料文件整理成册,做好相关台账资料

水务公司

市政消火栓建有率、完好率未达到90%、97%

县农业局

按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落实


 

附件3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2888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