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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7〕67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县长、副县长及部分党组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周向军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编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编委办、咨询委。
毛献明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能源、国资、税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建设、法制、人民防空、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管、机关后勤、“三改一拆” “四边三化”、综合考核、议案和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府办、发改局、国资办、地税局、统计局、规划中心、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铁办、综合执法局、法制办、人防办(民防局)、城东新区管委会(城投公司)、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管办、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山分中心。
协助分管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监委、法院、检察院、督考办、国税局。
张亮 负责文化、新闻出版社、广播电视、对内经济协作、对外联络(同乡联谊)。协助负责“五水共治”方面工作。
分管文广新局、广电总台(华数公司)、协作办。
联系新闻中心、工商联、文联。
韩金铭 负责招商引资、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
分管招商局、科技局。
联系科协。
姜苏州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信局(中小企业局)、环保局、安监局、开发区、辉埠新区、乡镇功能区。
联系供电公司、烟草专卖局、盐业公司、石化公司。
揭政东 负责商务、旅游、市场监管、供销、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商务和粮食局、旅委、市场监管局、服务业办、供销联社、民宗局、外事办、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