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全省开始推行实名办税制度,纳税人前来办理涉税业务时须进行实名办税。
一.什么是实名办税?
答: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包括实名认证和实名验证。
二.为什么要施行实名办税?
答:实名办税的施行将进一步明晰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厘清双方责任,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利于更好地防范企业涉税风险,有利于税务机关更加准确地提供税收优质服务和更加精确地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有利于在全社会建立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
三.什么时候开始全面推行实名办税业务?
答:实名办税的推行,分两阶段进行。2017年10月1日-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以下五种类型的纳税人,以及纳税人在办理业务率先实行实名办税。
(一)过渡期须实名办税的五种类型纳税人:
1.2017年10月1日后设立登记的;
2.被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的纳税人;
3.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纳税人;
4.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被确定为四类的纳税人;
5.税务机关确定的需要监控的风险企业。
(二)过渡期内须实名办税的三类业务:
1.税务登记设立、变更、注销的;
2.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税(费)种认定;
3.发票种类、限额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缴销等发票类业务的;
过渡期结束后,2018年1月1日起,依纳税人发起的全部涉税业务都须实名办税。
四.需要进行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有哪些?
答:在全省范围内设立登记的纳税人,均需要进行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
五.需要进行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的人员有哪些?
答:需要进行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的人员是指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和聘任的办税员、购票人员以及税务代理人。
六.需要进行采集的身份信息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