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第三方验收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常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常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三方竣工验收办法》(常政办发【2015】124号)、《常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将在2018年1月下旬组织开展2016-2017年常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抽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验组时间安排
由县农办牵头,组织住建、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2个抽验组(附件1),对相关乡镇污水治理实施村开展实地抽验工作。抽验时间从2018年1月22日开始,相关抽查工作要求25日前完成。
二、抽验形式和内容
1.抽验形式,随机抽查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抽取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开展抽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