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7〕222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2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县贯彻执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浙政办发〔2017〕122号文件要求,结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明确的各项任务,主动与省、市对应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修改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