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常国资办〔2017〕49号文件要求,我公司自11月20日开始,对本公司的三公经费、人员招骋使用、资产的出租出借情况等情况开展自查。本次检查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经自查统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我公司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 15.66万元,其中2016年10.88万元,2016年比预算指标结余14.12万元;2017年1-9月4.78万元,比预算指标结余20.22万元,控制在了县国资公司预算范围内。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营费实际总支出共28.03万元,其中2016年16万元,2017年1-9月12.03万元。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总支出共1.9127万元。其中2016年1.7742万元,2017年1-9月0.138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营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都在预算范围内。
2、三公经费主要存在问题
我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完善我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委办〔2014〕53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公务接待费报销票据清单的通知》(常委办〔2017〕78号)的要求,基本符合“五单合一”、限额内接待等相关规定,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小部分公务接待存在跨年结报问题。二是小部分公务接待“六单”不规范。三是小部分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主要原因是我公司公务接待主要以招商引资客商、规划设计研究、项目贷款融资三个业务板块为主,都以简单工作餐接待,有的接待场所没有刷卡机,存在累计跨年报结;其次我公司国有企业职工目前仍无法办理公务卡,部分职工也没有相关的贷记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对“三公经费”使用等事项进行规范,一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等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二是从源头上开始规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公务接待“六单合一”相关制度规定,确保每名干部职工清楚公务接待相关审批、报销程序。三是争取为大家办理公务卡或者个人信用卡,至少保证每个部室长有公务卡,规范公务接待费支付。四是相关职能部室对公务接待费用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接待支出坚决不予核销。
公司不存在本属于公司主管部门(管委会)支出的“三公经费”在公司账上列支情况。
二、人员经费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