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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体党组〔2017〕22号
中共常山县体育局党组
关于印发《常山县体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各科室、少体校:
《常山县体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已经
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常山县体育局党组
2017年12月28日
常山县体育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推进体育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制定常山县体育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责任清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县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
2. 每年至少专题研究4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由局办公室具体协调党组主体责任日常工作。
4. 督查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履行分管的领导责任。
5. 领导班子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6. 组织和动员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7. 每年年底开展责任落实情况分析总结,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二)狠抓责任制度落实
8. 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局属各科室、少体校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书。
9. 加强问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0. 每年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每年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 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述职述德、述责述廉报告制度。
13.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中,每年开展自查自纠。
14. 建立健全以民主测评、调查问卷等方式为主要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机制。
15. 每年年底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作专题报告。
(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16.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17. 严明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18. 坚持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财务工作纪律、人事工作纪律、宣传工作纪律、保密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坚持选好用好干部
19.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选人用人信息公开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坚决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等问题。
20. 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1. 健全完善选人用人信息公开制度,对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腐败行为。
22. 加大体育系统干部的培训、交流和轮岗力度,严格落实同一岗位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规避腐败风险。
(五)加强改进作风建设
23. 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规定,严明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严肃查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24. 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认真履行体育局党组廉政承诺。
25.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
26. 建立健全防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常态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深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治理“为官不为”,及时通报曝光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作风问题。
(六)深入推进源头治理
27. 完善体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各个工作岗位、各项重点工作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分类查找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28. 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七不直接分管”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上落实“末位表态”制。
29. 严格执行严明组织纪律、加强请示报告制度,班子成员涉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等应当向组织如实请示报告。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健全局党组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30. 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党组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党组书记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31. 严格实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32. 严格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预算外收入管理,每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33. 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严肃查处。
34. 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落实,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行政审批、资金分配、干部任免、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七)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35. 主动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依法查办案件,帮助纪检部门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推动和落实纪检组“三转”工作。
36. 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局党组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承担的职责。
37. 积极配合各巡察组开展工作,听取巡察意见反馈,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向县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8. 优化执纪执法环境,不干涉具体案件的查处,不得利用职权影响纪检组办案,防止执纪执法干部受到不法侵害,关心支持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惩治腐败。
39. 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推动违纪违法问题的深入查处。
40.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重大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岳飞第一责任清单
(一)强化组织领导
1. 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县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安排,全面完成主体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 主持研究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