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体党组〔2017〕16号
中共常山县体育局党组
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先锋指数“学分+工分”
考评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少体校: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完善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落实落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广大党员“学在经常、做在日常”,根据《中共常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先锋指数“学分+工分”考评管理的通知》(县委组)〔2017〕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评内容
党员先锋指数“学分+工分”考评管理,设学分、工分和加扣分,实行“月度积分、半年评定、年终亮分、末位警示”的动态管理,将党员先进性要求具体化、促使党员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月度积分。采用百分制考核,设学分40分和工分60分。采取正向积分和加扣分相结合方式进行,正向积分项包括学分(按时学、规范学、扎实学)和工分(实事分、奉献分),视党员参加学习、活动、服务情况予以赋分。加分项根据党员的受表彰奖励、好人好事、作出突出贡献等情况予以加分。扣分项包括党员自身存在违纪,不支持、不配合各级党委、政府中心,阻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消极怠慢、行为操守失范等情形,视情予以扣分。
2.半年评定。党支部每年6月底前,召开支委会,核实党员积分台账记录,按照月底积分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半年度积分。同时,结合次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党员积分和半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
3.年终亮分。年末根据党员平时积分(2017年从9月份开始至12月份共4个月,按照月底积分加扣平均计算),结合民主评议情况,提出党员的年度考核评分值,开展党员星级评定。依次设置五星(90分以上)、四星(80—90分)、三星(70—79分)、二星(60—69分)、一星(60分以下)五个等次。存在党员管理“十条红线”情形之一的,得分归零,不予以评定星级。考评结果及时报送局党组审定,星级情况要在支部党务公示栏公示。
4.末位警示。党员月度积分累计3次低于60分或半年度评星为一星级的,由党支部进行谈话警示,限期整改;不定星级党员、月度积分累计4次低于60分的或年末被评为一星级的,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提交党员大会进行组织处置,并报局党委核实,确需进行集中教育的,将其组织转入整转支部。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二、考评标准
(一)学分(40分)
1.按时学(10分)。按时参加本支部或上级组织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按时签到参加的,加相应分值(每缺一次扣5分)。外出或流动党员,可通过微信群、钉钉群、视频等网上平台同步学习或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活动或回单位补学的,视同按时学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酌情予以记分。无特殊情况,“七一”和年终两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必须参加。(缺一次扣5分)
2.规范学(20分)。遵守学习纪律和会议纪律,落实请销假制度(5分),学习态度端正,认真记学习笔记,主题讨论发言踊跃(3分),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要求佩戴党徽(2分),按月缴纳党费等(10分),计相应分值(未做到的扣相应分)。
3.扎实学(10分)。学习成效明显,熟悉党内基本制度,党建应知应会掌握到位,党章党规知识测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成绩合格以上(4分),主动撰写学习心得或学习报告等(6分),计相应分值(未做到的扣相应分)。
(二)工分(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