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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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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五水共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8年全县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村10个、受益农户2000户(见附表)以上。

二、工作步骤

1.项目前期阶段(4月底前)

主要完成各治理村具体实施范围、覆盖自然村、受益农户;完成改造区块地形测绘图及设计图纸的收集、监理、业务培训、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并结合近年业治水成功经验,认真分析原设计图纸的科学性和操作性,要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完善,确保图纸管用、有效。具体要求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财政审价,启动招投标程序,同步开展终端建设用地征用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启动终端工程建设。

2.项目推进阶段(5-8月底)

主要做好终端、管网和接户三大工程建设任务,并按照先终端、再管网、后接户的施工顺序,合理组织施工方案,安排施工力量,抢抓时间节点,确保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具体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终端主体工程,同步启动管网建设,完成投资额30%;6月底前完成主管网建设,完成投资额80%;7月底前完成支管铺设,同步启动接户工程,完成投资额90%;8月底前完成接户工程和路面恢复,完成投资额100%,并做好验收准备。

3.项目验收与移交阶段(9月底前)

主要做好施工单位预验、乡镇业主初验、县级第三方综合验收、移交等四个环节的把控工作。具体要求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先自行进行竣工验收,预验收后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业主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申请报告,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初验,形成初验意见;根据初验整改情况,由县农办牵头组织,委托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开展县级最终验收;县级综合验收后,按照“合格一个、移交一个”的要求,由业主单位在县农办、县住建监督下,将项目工程(除护户管外)移交第三方运维单位管理。具体要求验收、移交工作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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