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化和服务管理规范化,参照《浙江省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结合我县养老机构现状制定和实施本标准,目的在于通过星级评定,不断规范和改进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提升服务品质;强化养老机构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增强养老服务标准化意识,帮助老年人选择值得信赖的养老机构,便于社会监督,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
一、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质量星级划分
采用星级制,养老服务质量划分为五个星级。一颗星表示一个星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越高和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目前我县采用最高三星级。四星级以上统一采用省级标准评定。
二、申请条件
1.依法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养老机构创办满一年
三、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的评定
1.组织
设立常山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县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县评定委员会由县民政局、县老龄办、市场监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的专家组成,统一负责评定并监督全县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和星级标志的使用;评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分批成立评定小组,成员不少于5 人。
2.权限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标志评定分两级进行。五星级、四星级由省、市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三星级及以下由县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3.评定人员素质要求
①思想品德好,做到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②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相关业务知识。
③熟悉养老服务工作,具有较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
④具有较强的分析、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4.评定程序
①养老服务机构每年7月底前向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民政局二楼)]提出评定书面申请(一式二份)。评定委员会受理后开展统一评定。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记录、走访询问等形式开展评定工作,并于9月底完成评定报告。
②评定方法:按照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评定细则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记录、走访询问等形式完成初评,提出评定审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