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大对外开放提出了新要求,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文件,要求各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促进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的要求为新时期开发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2017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文件,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2017年8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进一步强调了完善开发区的综合投资环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开发区的发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提升各类开发区发展水平”、“大力建设国际产业合作园”。车俊书记批示:“省商务厅认真贯彻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我省各类开发区改革创新,再上台阶,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对外开放发挥更好作用”。车俊书记在《关于实施开发区二次创业行动的建议》上批示:“这份报告提出全省开发区发展的问题和建议似应引起重视”。基层开发区要求出台指导意见。自2012年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开发区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2〕83号)之后,我省没有出台过新的指导意见。当前,改革开放进入攻坚克难深水区,开发区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情况,基层开发区干部群众要求出台一个新的指导文件的呼声很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统领新一轮对外开放,进一步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优化开发区产业结构,完善开发区体制机制,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示范区、经济国际化的先行区、投资贸易自由化的实践区,为我省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