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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常经开〔2018〕3号
关于印发《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各科室、派驻各分局:
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要求编制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常安监〔2018〕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常山县开发区管委会人员编制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编制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安监管检查,提高依法治安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园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及其它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恶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县下达给常山县开发区管委会的预控指标之内。
3、主要任务
a、危险化学品监管检查覆盖率为100%,每年毎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少于4次检查。
b、对其他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检查覆盖率为100%。冶炼、喷涂企业每年检查2次,其他企业每年检查1次。
4、编制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同时要相互衔接,避免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
二、安全监管检查的主要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