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山县教育局文件
常教普〔2018〕39号
关于举办常山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改革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衢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衢教办基〔201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山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各学校要根据常山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和各项比赛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做到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要强化育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和正确的审美导向,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层层选拔,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本校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县级比赛,切实抓好艺术节的各项活动,确保本次艺术节圆满成功。我局将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附件:
1.常山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2.常山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3.常山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
4. 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5. 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常山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6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各乡镇(街道),部门。
常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
附件1
常山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艺术节主题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全面展现新时代我县中小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梳理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各学校在开展艺术节活动时,要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着力推动戏曲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在校园的传承与发展,引导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提升艺术素养,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二、项目、参加对象与分组
(一)项目
本次艺术节活动主要有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二)对象与分组
艺术节参加对象为县内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按照参加学生的所在年级和学校,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三、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各校要根据活动阶段,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为学校开展活动阶段。
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让每个学生能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各学校可根据实际举办艺术比赛活动。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节目和美术作品报送至县艺术节组委会。
第二阶段: 4月下旬,为县艺术节活动阶段。
4月20日前,各学校选拔优秀表演类节目报送县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5月10日前,各学校选拔报送工作坊及案例报送县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
5月3日,县教育局将成立专家组,开展表演类节目选拔,选定优秀节目报送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5月底,县教育局组织选拔优秀作品报送参加市艺术节比赛。
四、奖项设置
1. 表演类节目分设金奖、银奖;优秀作品各项目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表演类项目金奖的指导教师和优秀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
优秀组织奖:主要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学校。
五、组织管理
成立常山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科。各学校要成立艺术节组委会,加强领导,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认真组织实施。
组委会联络及展演事宜咨询:黄群英(646111),吴忠良(698516)。
附件2
常山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主 任:洪永海 常山县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徐良英 常山县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吴水良 常山县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徐群英 常山县教育局幼教科科长
吴忠良 常山县教育局教育科副科长
黄群英 常山县教育局教研室音美教研员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
附件3
常山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须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5个项目。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动漫等。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三)摄影作品
含彩色和黑白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
(四)平面设计作品
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
(五)立体造型作品
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三、节目与作品报送数量
根据衢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全县共选拔25个节目(须涵盖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5个项目,各单项不少于4个节目),参加衢州市分片区选拔展演。
(二)艺术作品类:全县每个项目各组别可选送10件,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送一幅。全县报送的节目和作品,中学组和小学组比例各占50%,
四、节目与作品报送要求
1.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每件美术作品作者限1人。节目参演学生跨组别的,即一个节目同时包含小学生和中学生,则该节目归入中学组进行评选。各校报送的节目和作品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