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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山县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常教党〔2018〕14号
关于调整《常山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因人事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常山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常山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常山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内部审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发挥各有关部门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提高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浙教办审〔2013〕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联席会议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协助分管审计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内审科、财建科、人事科等职能科室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小组成员组成。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并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协调解决内部审计中的发现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内部审计整改意见建议;
(四)研究制定内部审计重要文件、制度;
(五)交流通报各项内部审计情况;
(六)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
第三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内审科,由内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
第四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负责联动实施各项内部审计工作;
(三)督促检查内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四)联系成员部门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五)起草有关内部审计的文件、制度;
(六)收集整理内部审计工作信息;
(七)整理保存联席会议纪要;
(八)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