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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常经开〔2018〕10号 签发人:杨春柳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成立园区范围内建筑项目税源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派驻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建筑项目税源管理,确保园区建筑项目税收应收尽收。决定成立园区建筑项目税源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徐鸣华
成 员:徐勇军(经济发展局)、巫水源(规划分局)、林锋(住建分局)、方永军(建设科)、周文明(财务科)、郑新建(社会综治科)、毛勇军(国税管理科)
领导小组机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税管理科,由毛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经济发展局:在业主项目立项申报审批时,做好建筑项目税收管理政策宣传。
规划分局:在业主项目规划审批时,做好建筑项目税收管理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