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生要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好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等省领导最近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存在重点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18]4号)精神,切实抓好2014年以来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问题整改,按时完成排查整改任务,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排查,全面解决2014年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重点问题,补齐短板,确保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持续改善,巩固成果,为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二、排查任务
重点对2014年以来治理项目中有以下四种情况的项目进行排查和整改,具体排查内容:
(一)2014年以来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摸清底数,明确项目排查整改责任人,深入分析具体原因,落实整改时限。全力突破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实现无障碍施工,敦促参建各方加快项目收尾工作。
(二)针对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未移交纳入运维主管部门日常运维管理的项目,要抓紧做好移交运维,做到质量交清、产权交明、技术交底、资料交全。
(三)针对部分上报受益农户中各类生活污水未接全的项目,要按照有关标准,认真核查卫生间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的接入情况,查漏补缺,全面整改漏接、虚接、错接“问题。个别洗涤污水大面积漏接的项目,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实效。
(四)针对群众、媒体等各反映问题集中的项目,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负责,自觉接受监督,从群众来信来访、媒体反映、运维方发现等渠道中主动查找问题集中的项目,坚持实事求是,进一步调查核实,推动问题解决,做到群众满意。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3月28日—4月3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承建方的作用,全面对2014年以来实施农村污水治理村开展重点问题排查,按照“不降标准、不漏项目、不留隐患、不走过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各类问题“底数清、类型清、原因清、责任清”,排查有重点、有效果。
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农村污水治理村
配合单位:农村污水承建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