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各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矿产开发布局优化是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科学部署矿产开发空间、时序、结构和利用方式,引导矿产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随着新时期全省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产(以下简称“砂石粘土矿产”)需求刚性增长,砂石粘土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凸显,迫切需要解决当前矿产开发布局存在的不够优化、不够合理、不够科学等问题。为实施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进一步优化我省砂石粘土矿产开发布局,促进矿产开发、矿地利用、生态保护三者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要求,着力优化砂石粘土矿产开发布局,大力推进生态保护源头管控、矿山整体开发、矿地综合利用,加快布局优化管理改革创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和生态保护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突出生态保护优先,以服务地方经济、保障自用为导向,科学设置和合理投放采矿权,使矿产开发强度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坚持严格准入。落实采矿权总量和规模“双控”制度,在开发空间、准入规模和开发利用方式等方面制定严格的布局优化具体标准,强化优化标准的刚性约束,促进矿产开发合理布局、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坚持转变方式。构建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模式,统筹矿产、土地、生态等各类效益,优化采矿权矿区范围,鼓励山体整体开发,实现矿产到土地资源的效用转变。鼓励利用外省优质原料,拓展石料来源渠道。
——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优化砂石粘土矿产开发布局长效机制,衔接好矿业权出让制度和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矿产开发布局优化管理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以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以矿产开发布局优化为抓手,全面提升砂石粘土矿产开发利用水平,到2020年,形成“保障有力、规模集约、利用高效、环境友好、示范引领”,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开发新格局。
——开发空间更合理。自然生态红线区等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得到全面禁采保护,90%以上经营性采矿权位于规划开采区内;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石料开发基地,使全省形成年可供4亿吨砂石粘土矿产的开发能力;经营性采矿权数量进一步减少,全省总数减少到380个以内,规模化程度明显提高,大中型比例提高到90%以上,形成一批达到国内一流开采水平的矿山企业。
——开发标准更严格。新设采矿权必须位于矿产资源规划开采区(偏远山区农村除外),必须符合最低开采规模、最小储量规模准入和开采最终境界要求,必须有利于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安全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地综合利用,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生产管理。
——开发机制更完善。新设采矿权论证机制、采矿权投放机制更加健全,矿地综合利用激励机制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力争提供一批上规模的可利用矿地,规划管控、布局管理、绿色发展的布局优化制度体系得到全面完善。
二、强化生态保护,优化开发布局
(四)强化自然生态红线区等区域禁采保护。严禁在世界遗产,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Ⅰ级保护林地和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以及国家及省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区域(或地段)新设采矿权。“两路两侧”及主要航道可视范围不得新设经营性采矿权。但对已经形成高陡边坡且视觉污染严重的山体,可通过整体降坡或整体采平的方式在5年内有效消除视觉污染的,经严格论证和审批后,可设置采矿权。
(五)统筹砂石粘土矿产开发总体布局。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开发、规模集约和矿地利用等原则,统筹建设湖州中部、杭州外围、宁绍平原南缘、温台沿海内侧、金衢盆地边缘、舟山群岛等六大省级砂石粘土矿产开发基地,推进矿产开发向开发基地进一步集中,加大开发基地规模提升力度,新设10个左右储量规模达1亿吨以上、年开采规模达千万吨的采矿权,达到年开采3亿吨的开发能力,形成覆盖大通道、大都市区、大湾区、大花园建设的砂石粘土矿产开发总体布局。
(六)优化砂石粘土采矿权微观布局。加快推进砂石粘土采矿权向矿产资源规划开采区进一步集聚;按照“开大矿、快开矿、早出地”的思路,综合考虑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矿地利用等各项条件,协调并妥善处理好各方关系,尽量消除制约山体整体开发的各类影响因素,划定最合理的矿区范围,科学设置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