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驻点招商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常山县驻点招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招商队伍建设,健全和规范驻点招商员管理,充分调动驻点招商员工作积极性,提高驻点招商员大项目招商信息采集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 组织和管理
第一条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驻点招商员实行动态管理。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实行优胜劣汰,对驻点招商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第二条 驻点招商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县招商引资暨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常山发展工作招商引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县招商引资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县招商引资办公室统一负责对驻点招商员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对驻点招商信息定期形成专报;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后分派给各产业招商组开展信息遴选和专业洽谈。原则上县招商引资办公室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驻点招商工作例会,各驻点招商组作书面汇报和工作述职。县招商引资办公室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驻点招商员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第三条 驻点招商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本组招商员的工作安排、生活保障、经费管理、考勤登记和安全教育等。各驻点招商组每周五需向县招商引资办公室报送驻点招商工作日志(含拜访企业目录)。陪同客商考察实行向县招商引资办公室事先报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