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浙扶贫〔2018〕2号)、衢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衢市扶贫组〔2018〕2号)、常山县农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常扶贫〔2018〕1号)和中共常山县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常纪委〔2018〕23号)精神,经研究制定了《2018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2018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细则
常山县扶贫办 常山县财政局
2018年5月7日
2018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浙扶贫〔2018〕2号)、衢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衢市扶贫组〔2018〕2号)、常山县农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常扶贫〔2018〕1号)、中共常山县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常纪委〔2018〕23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有关精准扶贫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排查和切实解决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不扎实不彻底的问题,在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低收入农户认定不严格、百姓增收成效不明显,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上级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政策部署,认真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的具体要求,着力发现和查找在扶贫政策落地、惠农项目安排、资金财物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走群众路线,鼓励群众积极主动揭露身边的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
——坚持精准监督。盯紧各乡镇、街道在扶贫增收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履职不到位、以权谋私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对发现和暴露出来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进行认真纠正和严厉惩处,也要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过有效方式推动各乡镇、街道落实扶贫增收攻坚责任,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
三、治理重点
(一)履责不力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关于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在减缓相对贫困、落实低收入农户救助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信息公开不透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