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推进校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根据《关于深化完善“智汇常山工程”的若干意见》(常委〔2017〕2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常委〔2017〕16号)文件第17条规定的每年500万专项资金。
二、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
校企合作经费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经费补助:
1.校企合作开设“订单班”
为满足我县企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支持我县企业单独或联合委托各类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院)开设“订单班”。“订单班”学员毕业后入职我县企业,对一次性引进定单班30%以上毕业生的(以签订劳动就业合同为准),给予企业50%的办班费用补助(办班费用主要指企业发生的“订单班”费用支出),最高补助25万元;对入职我县企业并签订就业合同经用人企业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给予1万元/人的奖励(分三年奖励,第一年4000元,第二年3000元,第三年3000元)。
2.“智汇常山”战略合作
深化我县与衢州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战略合作,对受聘于常山县人民政府的“智汇常山”特派员给予1000元/人·月的工作补贴。特派员每月需赴联系企业服务不少于6天(以企业签到记录为准),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3.专家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鼓励我县企业对接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相关行业的技术专家,对企业邀请的高层次人才来企业协助解决技术难题的,给予交通费和住宿费50%,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参照公务人员出差管理办法规定标准)。
三、材料申报及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