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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普治办〔2018〕19号
常山县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宪法精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根据《常山县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常山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2月1日—12月10日。
二、考试对象
(一)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上述考试对象中55周岁以上免考。
三、考试内容
(一)党的十九大、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
(二)宪法、法学基础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