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决定部署,发挥大党建统领作用,全力打造“信德过城市”,深化社会信用治理,提高基层治理“主”字型架构运行效率,不断提升我县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中国营商环境和基层治理最优市”的定位,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建设“信德过城市”为核心,以健全信用机制、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立、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目的,全力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激发常山发展活力和竞争优势。
二、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道德文化建设共建互济,全力打造“信德过城市”:“信”是诚信、有礼;“德”是文明、品德;“过”是通过、认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我县打造成为一座诚信至善、值得信赖的城市,让“信德过”成为全民的自觉和习惯。
——党的建设更强。依托“三个三”基层党建工程,把党建工作与信用体系建设融会贯通,通过信用管理,规范记录、如实评价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日常行为,从严从实党员干部管理,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基层治理更优。依托信用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入开展信用治理,并向社区、农村延伸,通过信用手段有效整治基层治理“老大难”问题,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营商环境更佳。建立信用信息共享、联合奖惩等机制,促进政府服务提效提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诚信政府,优化营商环境。
——文明程度更高。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通过诚信文化建设,让文明守信有量化标准,引导群众自觉有礼、自觉有信。
三、基本要求
——信用数据共享共融。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加大各单位、各行业、各方面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信用制度规范健全。建立信用信息归集与使用办法,明确信用信息开放标准和等级,规范信用信息公开、查询、异议处理等流程。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的工作机制,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成果广泛应用。坚持党委政府带头用,在社会治理、入党参军、干部使用、评先选优、换届选举、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探索信用信息在金融信贷、市场监管、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经济运行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信用意识普遍增强。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信德过城市”建设主题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守信典型,弘扬信用文化,努力实现党委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明显增强,市场信用度、美誉度大幅提升,社会信用意识、信用水平显著提高。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根据上述目标和要求,主要有四方面任务:
(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实施四大“信用+”治理工程。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实行积分制管理,将信用管理贯穿社会治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
1. 信用+村社管理。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三个三”工程,落实镇街主体责任、发挥村社主体作用、激发党员主体意识,合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两手抓,全面提升村社管理水平。打造守信村社:发挥村社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村社组织体系正常发挥运作发挥作用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做好村居组织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稳定、环境整治、履约践诺、工作推进等方面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村居组织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机制,并将村居组织信用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堡垒指数”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村居组织守信自律意识。争做有礼市民:深入开展“我文明、我诚信”活动,在村社党组织领导下,发挥群团组织纽带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性,广泛参与基层治理,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依据,将遵纪守法、尊老孝老、配合工作等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纳入到信用考核标准中,并给予相应的激励和惩戒。坚持示范引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标准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镇街“讲习所”,深入开展“文明有我、党员先行”“我是党员我带头”等活动,结合党员“十条红线管理”、村居干部“三色管理”等制度,从严从细从实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引导党员干部尽职履责,发挥党员干部在“信德过城市”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守信向善新风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直机关工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各乡镇(街道)
2. 信用+党政管理。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和灵魂,通过加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信用管理,打造诚信政府,全面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加强党政机关信用管理:建立党政机关信用考评体系,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党政机关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将党政机关在履职履责过程中违法违规、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把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为群众办实事情况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信用考评结果作为党政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公务人员诚信建设:围绕机关干部日常纪律、工作表现、荣誉表彰等内容建立机关干部信用管理办法,并侧重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突出工作业绩、工作成效,将机关干部信用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
3. 信用+商务管理。发挥两新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加强对行业、企业等商务领域的信用管理,规范商务活动行为。规范行业信用管理: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工程建设、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分行业做好信用评价,建立诚信经营承诺、市场准入退出、失信责任追溯等信用监管体系和部门联合惩戒体系,并经常性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失信败德行为,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披露和曝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规范行业行为。加强企业信用自律。通过强化企业负责人守信教育和培训工作,牢固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通过加强企业员工的守信教育,做好企业生产经营、产品销售、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业务、环境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的信用监督。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守信承诺活动,强化信用自律、自觉抵制失信行为,应用信用产品。及时更新公示企业诚信经营“红名单”“黑名单”,守信履约情况作为企业年度考评、政策享受等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励帮扶守信企业,惩戒淘汰失信企业。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
4. 信用+司法公信。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根基,要把党建工作同司法工作紧密结合,以司法公信推进“信德过城市”建设,以信用管理提升司法公信。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适用范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推进“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推进司法执法规范化,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机制,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约束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
(二)以“慢城百事通”为基础,构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打破部门壁垒,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技术、业务、数据、服务“四融合”,建成规范化、智能化、体系化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