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会议精神,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18〕34号)文件精神,现就亩均税收万元以下工业企业出清行动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一)全县范围内2017年度综合效益评价中,亩均税收在1万元(含)以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县经济开发区、辉埠镇范围内2017年度综合效益评价中,亩均税收在1万元(含)以下、用地5亩以上(含)的规下工业企业。
二、政策措施
对纳入试点整治的工业企业实施应整尽整、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落实差别化用地、用水、用电、排污等资源要素配置政策措施,倒逼企业加快退出或转型转产。
(一)对纳入试点整治的工业企业,一律停止新、改、扩项目审批;
(二)对纳入试点整治的工业企业,暂停享受各级政府财政性奖励和优惠扶持政策;
(三)县经信、安监、环保、国土、税务等部门加强对整治企业的检查监管和工作指导,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四)对纳入试点整治的工业企业进行限期整改。2018年12月底前仍未整改到位的,自2019年1月1日起用电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元,全面落实相关单位制定的差别化用水、用地、用能、排污等资源要素配置政策。
三、工作步骤
(一)公示公告(2018年8月底前)
根据2017年度综合效益评价结果,由县亩均办负责,在8月底前梳理汇总出清行动试点整治企业名单,在常山政务网和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县亩均办。
配合单位:各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
(二)限期整改(2018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