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
根据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度美丽乡村实施村项目计划的通知》(常农办〔2018〕12号)、《关于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123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常委办〔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1月5日至11月9日,对2018年度在建的美丽乡村实施村、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建设等项目进行年终考核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8年11月5日-9日,具体验收时间详见附件1。
二、验收对象
2018年度美丽乡村实施村、农村垃圾分类设施、芳村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等。
三、验收办法
1.查阅台帐。主要检查各项目的相关凭证等台帐资料,资料必须有以下材料:①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终端)建设总体概况;②项目验收表(附件2,要求每个子项目一张验收表);③中标通知书;④施工合同;⑤正规发票或其他支出凭证;⑥实施前后对比照片。要求台帐资料收集完整、统一整理归档,台账缺一不可,否则视作项目不合格,不予拨付相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