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大桥头乡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全面、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出导向,评出压力,比出动力,推动工作。
二、考核对象
全乡范围内各支部
三、考核内容
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支部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责任等四个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重点责任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考核分值构成和考核方式
1.考核分值构成。对各支部设置12项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分值100分。
2.各支部考核方式。现场调研和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现场调研分值占60%,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分值占40%。
五、考核结果运用
把考核结果作为党委评价、使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组织领导
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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