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政办发〔2019〕6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部分部门单位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常山县委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常委〔2019〕5号)等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现刻制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山县农业农村局”“常山县林业水利局”“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常山县卫生健康局”“常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常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常山县医疗保障局”“常山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常山县应急管理局”“常山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常山县行政复议局” “常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常山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一枚,自即日起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