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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山县委办公室文件
常委办〔2019〕18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山县何家乡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
《常山县何家乡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研究同意并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9年2月23日
常山县何家乡机关
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常山县委办公室、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乡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乡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乡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三)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构建乡“六大功能”模块运行架构,对乡主要职能进行统筹并实行模块化运行。大党建模块,统筹党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大协调模块,统筹乡所属机构和部门派驻机构人员力量、日常事务处理、督查考核等工作;大治理模块,统筹平安综治、信访维稳、全科网格等工作;大执法模块,统筹辖区日常执法、现场监管、执法联动等工作,实现乡一支队伍执法;大经济(大生态)模块,统筹辖区内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城镇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大服务模块,统筹社会事务、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工作。
乡党委书记统筹抓总“六大功能”模块运行,各模块分别明确1名乡班子成员担任牵头协调人,其他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列入相应功能模块,自觉服从模块牵头协调人的指挥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