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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司法局文件
常司〔2019〕7号
常山县司法局关于扫黑除恶攻坚年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向全社会彰显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斗争取得实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壮大扫黑除恶声势,营造全民知晓参与的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目的
通过广泛宣传,使全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能深切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感受到党中央加强社会治理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意识,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打击重点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等黑恶势力。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沙子等建材供应的“沙霸”等黑恶势力。
3.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强揽工程、暴力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5.在街头、火车站、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上、地铁站口等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歌厅、舞厅、洗浴、发廊、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及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等卖淫涉毒的黑恶势力。
7.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形式非法高利放贷,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涉及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及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8.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的,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