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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司法局文件
常司〔2019〕9号
常山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
现将《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从2019年3月至11月,在全县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浙司〔2019〕18 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衢委办发〔2018〕59 号)和《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助推“无信访积案县”创建的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8〕132号),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的工作思路,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全县的安全稳定,努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单位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地缘、人缘优势,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特别是对于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易发多发、易激化爆发、时间跨度大、历史积怨深、隐蔽性强的矛盾纠纷,要随时进行排查。
(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深化“1+3+X”信访矛盾调解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逐一进行登记,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疑难复杂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等,逐件落实责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及时、认真做好化解工作,力争调解率达到100%,传统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注重将各类涉民营企业、退役军人和信访等矛盾纠纷作为调解工作重点,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对于社会影响面大、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汇报,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对调解不成的,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