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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建统领改革创新提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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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文件

常综执党组〔2019〕6号

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建统领改革创新提速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年、基层治理年、效率革命年”三年活动,着力提升常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把“两学一做”成效转变为作用与成果,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融入城市管理与服务发展,为“执法铁军”建设提供坚强的保障力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建统领改革创新提速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深化“红心工程——初心换民心”党建品牌,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把“先锋引领行动”作为党建工作服务和保障全县城市管理执法的总抓手。积极创新党建工作载体,以“党建+城市管理”工作模式,激发全体干部职工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公众参与、自我管理、社会监督、共建共管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

    开展先锋引领行动,以党建为统领,突出“党建+城市管理”形式,坚持以人民的期盼为工作出发点,着力解决城市管理的问题和短板,争当城市管理的先锋,做好示范引领,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慢城大花园。 

    (一)建立“三个一”制度(牵头领导:程良寿、许天民;牵头单位:政治处、城镇管理综合科 ;配合单位:党支部、天马中队)

    一是党员联系一户重点商家。每个党员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联系重点商家店主,对占道经营、乱倒乱排等行为屡教不改的重点商家进行劝导。通过上门做思想工作,利用一切可用资源引导商户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同时建立党员联系户上墙制度,通过党员定期和重点商家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收集商户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党小组承包一条街区。全面摸排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管理对象情况,对我局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积极分子)重新调整党小组,每个党小组负责一个重点街区。围绕“悟初心、强党性、见行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执法有礼,党员先行”主题,助力精品示范街创建,打造“常山执法最有礼”品牌,当好创文明城市的“先锋队”和“排头兵”。对重点街区所有管理对象建立动态、详细的《管理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记录本》台账,实行以劝导为主、执法为辅的方式引导商户遵守城市管理有关法律规章。党小组成员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城市重点街区,对商户业主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做到街不漏店、店不漏人,既做好商户工作,又劝导行人,引导商户、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养成良好习惯,争做文明市民。   

    三是党员领导联系一批执法难点。局党员班子领导以及中层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要继续保持对紫荆花园小区的重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跟踪,与重点违建户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情况,参与案件办理。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与执法办案,坚持到一线调查研究。联系重大案件办理,有针对性的承包解决1-2个执法难点痛点问题。

    (二)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正向引导奖励办法。(牵头领导:许天民;牵头单位:城镇管理综合科;配合单位:政治处、天马中队)

发动每个党员开展“头脑风暴”,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痛点。探索筹措“城市管理基金”,出台《常山县城市管理街面序化正向引导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重点路段平时表现良好的商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进行正向激励。根据平时考核、评分,建立月评分、季考核、年终考评制度,加大对序化外包公司的考核管理。通过经济杠杆引导,促进商家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和长效性。

    (三)建立违法行为征信体系和联动惩戒机制。(牵头领导:程良寿、许天民;牵头单位:城镇管理综合科、政治处)

建立城市管理违法征信制度,拟定《常山县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失信惩戒管理办法(试行)》,对商家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失信记录纳入常山县信德过征信体系,采取积分制度,进行分类管理、联动惩戒。并且与人民银行、县征信办联合发文,通过人民银行告知我县其他商业银行,如果有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可以作为是否办批借贷款或者办批借贷款额度高低的依据。特别是对党员干部,要加强管理,压实责任。通过建立示范带动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自律,榜样引领,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立案处罚后整改不力的,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汇报,建立联动教育处分机制,督促整改。通过组织程序对党员商户进行约束和监督,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征信制度和征信体系,为城市管理增加新的管理措施,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其信用,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四)深入向社会购买服务。(牵头领导:许天民;    牵头单位:城镇管理综合科;配合单位:天马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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