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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9〕43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山县2019 年 度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全县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稳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医疗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努力实现全县无偿献血总人次与常住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22%(按献血1次计算1人次),一次献血300毫升(含300毫升)以上比例达到75%以上。
(二)鼓励动员公民多次、定期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医疗机构成分输血率达到97%以上;大力开展自体输血,自体血回输占临床输血总量的20%以上。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率,力争城市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达到95%以上。
二、工作任务
围绕工作目标,结合近年来我县无偿献血年度总量及临床用血情况,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年度计划献血总量达到585升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无偿献血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崇高事业,是健康浙江建设的一项重要考量指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完成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无偿献血工作目标任务。各单位填写好《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反馈表》(见附件2),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送至县献血办黄勇君(办公室电话:5012130,手机:13867010192、630192)。
(二)深化举措,做好保障。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也是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当前,全市着力打造“南孔圣地,衢州有礼”城市品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建设,广泛动员本单位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工作已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考核体系,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按照县献血办工作部署,按计划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同时,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切实做好无偿献血者的各项保障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误餐、交通等补贴。
(三)加大宣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加大对无偿献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把血液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科普工作和健康教育重要内容,激发广大城乡居民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加强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报道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常山县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计划安排表
2.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反馈表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