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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办〔2019〕23号
天马街道农房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马街道农村土地管理和农民建房管控,提升农房风容风貌,根据《常山县“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天马街道农房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原则
(一)坚持属地负责、有序推进的原则。明确各村为“一户多宅”清理整治的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小组,及时部署落实调查、梳理、拆除、收储、利用等各个环节,负责审核整治对象,有序平稳组织实施。
(二)坚持阳光整治、党员干部带头原则。全面推行群众参与、集体讨论、共同决策和公示公告制度,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做好引领。同时,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依法依规保护农民建房合法权利,接受群众监督。
二、整治要求
(一)整治范围包括:外围7个行政村涉及所有一户多宅、附属用房、旱厕、高围墙、大庭院、临时性用房、危旧房、生产性用房。
(二)整治时限: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4 月23日—5 月24日)。各村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各行政村村庄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调查,按照每户必到、每处必查的要求,开展“回头看”再排查,逐一开展户情分析,分门别类梳理情况,并在4月28日前上报排查明细表。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整治工作同期开展。根据农房整治要求,在5月24日前全面完成调查摸底、附房拆除和整治的工作。每周必须完成拆除和整治任务数的20%以上,务必按照“解决遗留、杜绝新发、全面彻底、确保长效”的要求,完成县级交办任务。
三、分类处置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拆除
(一)一户多宅:严重影响交通及有碍观瞻的、存在消防和质量安全隐患的、群众反映强烈的;
(二)危旧房:屋顶塌陷,墙体部分倒塌或只留部分墙体年久失修的;
(三)生产性用房:风貌极差且严重有碍观瞻的。
(四)附属用房、旱厕、围墙和庭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公共交通、消防安全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集体公共利益的。
(五)多处附属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