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确保基金安全始终是医保工作的首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着眼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对医保基金安全的新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更加公平、更加精准、更可持续,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保基本、促改革、强基础、重监管要求,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不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任由骗取,坚决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二)主要目标
2019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对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定点药店等监管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全覆盖,使得欺诈骗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控制,全省基本建立高质量基金监管治理体系。具体目标如下:
2019年-2021年,完成对两定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对所有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查处率100%。到2021年,两定医药机构违法违规发生率逐年下降,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省市县三级医保监管体系全面建成,智慧监管系统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与卫健、药监、公安等建立有效运转协同机制,定点药店协会、定点医院协会以及医保医师、定点药师行业组织全面建立,医师、药师、参保人三位一体信用体系全面建立并运用,全省基本建成以医保行政监管为主体,智慧监管为核心,协同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为支撑的监管体系。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适时曝光各类欺诈骗保案例的查处情况,引导参保人员自觉抵制、积极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2.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扎实推进日常检查、常规稽核、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等治标性措施,减少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实施治本控源,完善医保政策,加快法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3.坚持智慧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行为、基金动态平衡、经办内控稽核等事项精细分析、智能预警,实现“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处置”全过程智慧监管。
4.坚持精准发力。进一步摸清医保领域的底数和实情,精确研判形势,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多发高发违规领域,聚力聚焦,主动出击、重点打击、严肃查处,对症施治,精准施策,堵住漏洞,补齐短板。
5.坚持部门联动。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构筑大监管格局。
二、重点措施
(一)加大法治建设力度,实行法治监管。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监管。制定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办法,规范执法程序、对象、内容,统一检查文书格式。完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二)加快智慧医保建设,实行智慧监管。加快“智慧医保”信息系统建设进度,依据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业务标准、业务规范、国家和省的信息平台建设需求,构建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智能监控信息系统,提升监管实效。根据欺诈骗保行为特点变化,完善监控规则、细化监控指标和智能监控知识库。开展智慧监控示范区建设。将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嵌入到医保领域全流程,做到“事前提示、事中提醒、事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