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自2009年设立教学视导员制度以来,广大视导员对于促进全县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升办学水平,优化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视导员队伍管理,经教育局党委研究,特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教学视导员须在任校级领导因年龄到龄、改革需要等原因退居“二线”,并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发文公布予以任命。原则上男需满55周岁、女需满50周岁,且担任校级领导的时间满5年。
因履职不力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等被免职、撤职的不得转任为教学视导员。
二、在任校级领导凡未到规定年龄(男55周岁、女50周岁)而个人提出要转任教学视导员的,经局党委同意,可享受5年的教学视导员待遇,具体时间自转任教学视导员当年起开始计算,满5年后任职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