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推动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各科室、中队2019年度各项工作实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评工作领导,促进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局考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何婷婷任主任,吴英华、周歆怡任副主任,政治处、办公室及信访督查科成员为工作人员,负责考核工作牵头实施,各相关责任科室负责相关内容的考核。
二、考核对象
(一)科室对象(7个):办公室、政治处、信访督查科、数字城管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城镇管理综合科、特勤中队;犬类管理中心参照特勤中队;开发区中队参照科室平均分。
(二)中队对象(2个):天马中队、紫港中队。金川中队参照天马中队。
按照工作性质或职能分别为科室考核、中队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基本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共性工作、个性工作、特色工作、领导评分四项内容,科室考核基本分为100分,中队考核基本分为120分,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
2.考核内容重点围绕局“三大行动”暨党建统领改革创新提速行动、队员能力提升行动、服务基层群众满意提效行动,对各科室、中队重点工作参与和完成情况加强考核。
3.加扣分及否决事项。主要包括加分事项、扣分事项和否决事项。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
四、考核程序
1.考核细则制定。各考核责任科室要认真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7月15日前报政治处汇总,由办公室统一发文。考核细则须突出重点、简单明了可操作,指标设置要以客观数据和实绩为主,原则上控制在3-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