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常山县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常山县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1433”战略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化运用保险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分担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风险管理压力。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保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浙江省政府《关于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衢州市《衢州市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及我县产业结构特点以及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环保险)两年多的实践经验,制定常山县安环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打造“1234”工作体系,健全保险与安全环保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深化保险在安全环保工作中的社会管理功能,有效促进全县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助力常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一个“安环智控中心”
整合智慧安监、智慧环保、安环云等现有平台,引入“安全工厂”理念,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打造“安环智控中心”,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有效服务我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打造“两个支撑”的服务体系
1.大数据支撑体系。建立安环保险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第三方服务机构运用“安环智控中心”进行风险隐患的记录,企业使用该平台反馈隐患整改情况,政府监管部门使用该平台进行隐患跟踪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角的全方位管控。
2.大联动服务支撑体系。组建分行业、分领域的安环服务专家库,打造大联动服务支撑体系,市县安环服务一盘棋,由市级按各县(市、区)需求统一调度,确保服务质量。
(三)实现“三个全覆盖”的目标
1.安环保险现有模式全覆盖。在本方案实施范围内的企业,推广“保险+服务+科技”安环保险模式。
2.市县一体全覆盖。在全市推动安环保险模式全覆盖的基础上,我县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解决安全和环保监管力量不足问题。
3.重点行业企业全覆盖。根据我县产业结构及行业风险程度,在危化、矿山、金属冶炼、电镀、木制品加工、造纸、环境治理业等七大行业及全县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推广安环保险模式,确保重点行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全覆盖。
(四)构建“四个统一”的运行模式
1.统一承保政策。常山县安环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全县统一根据该方案推进安环保险扩面工作。
2.统一第三方服务公司选择标准。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根据衢州市《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服务规范》统一选择信誉良好、专业突出、技术力量雄厚的第三方公司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库,并秉承适当竞争原则,从中选择相应机构开展有针对性地服务,有效提高全县安环保险服务水平。
3.统一服务规范。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根据衢州市建立的《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服务规范》市级地方标准,结合参保企业的实际需求,统一制定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要求。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的作用,弥补企业安全生产管控能力不足,监管部门力量不够的现实困难,实现“保一方平安”的管理目标。
4.统一监督管理办法。县金融办、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县财政局根据全市统一的对参保企业、保险机构管理考核办法,指导共保体制定全县统一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考核办法,确保风险隐患的闭环管理。
二、扩面范围
在全县危化、矿山、金属冶炼、电镀、木制品加工、造纸、环境治理业等七大行业企业和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且在常山县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推广安环保险。其中,根据不同行业实际风险状况差异配置不同的承保方案,危化、金属冶炼、电镀、造纸、环境治理业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木制品、矿山等环境污染风险相对较小的其它行业可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
三、机构建设
(一)共保体建设
我市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人保财险、人寿财险、太平洋财险、阳光财险、平安财险五家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其中人保财险作为主承保机构,共保体存续期限为两年,采购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主承保机构负责承保、服务和理赔各项工作。共保体中保险公司的县级支公司参照市级分(中心支)公司模式开展工作,其中,常山人保财险公司负责全县安环保险承保、服务和理赔各项工作。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
根据我市统一制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筛选标准,按照化工(电镀、环境治理业)、矿山、工贸、金属冶炼等行业类型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库,主承保机构在名录库内选择相应的服务机构开展安环服务。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要求和服务内容
我市已建立市级地方标准《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服务规范》,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参照该标准结合参保企业的实际需求,明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服务频次及服务要求。
四、安环保险保障、责任和服务
(一)安环保险保障标准
从业人员
保障
行业
情况
保障额度
价格
死亡/伤残
医疗费
木制品、造纸等行业
已参保工伤保险
40万元/人
4万元/人
170元/人
未参保工伤保险
100万元/人
10万元/人
425元/人
危化、电镀、环境治理业行业
已参保工伤保险
40万元/人
4万元/人
220元/人
未参保工伤保险
100万元/人
10万元/人
550元/人
金属冶炼
已参保工伤保险
40万元/人
4万元/人
310元/人
未参保工伤保险
100万元/人
10万元/人
690元/人
矿山行业
已参保工伤保险
40万元/人
4万元/人
640元/人
未参保工伤保险
100万元/人
10万元/人
1575元/人
第三者
保障
项目
保障额度
业务规模
价格
每人限额
每次事故限额
累计责任限额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100万元
500万元
(每次事故第三者财产损失限额50万元)
1000万元
(累计第三者财产损失限额300万元)
0.5亿元以下
13600元
0.5亿元-
2亿元
17900元
2亿元-
5亿元
22100元
5亿元-
10亿元
30600元
1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