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教组发〔2019〕6号)和《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进校园活动准入和备案审核制度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规范我县各类进校园活动,结合我县教育系统进校园工作实际,特建立我县进校园活动准入和备案审核制度。
一、工作目标
统一认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进校园活动,统筹安排各类进校园活动,形成进校园活动清单,做好各类全县性进校园活动的备案和相关记录。通过合理整合精简、科学筛选分解各类进校园活动,严格控制进校园活动的总量和时长,提升进校园活动的质量,回归进校园活动的本质。
二、进校园活动准入制度
(一)进校园活动认定的基本标准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2.活动经过精心设计;
3.公益、免费;
4.以教育学生为目的;
5.未被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纲要覆盖。
(二)不予认定的进校园活动
1.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活动;
2.已纳入日常教学的相关专题活动;
3.主体不是学生的活动,如各类“小手拉大手”活动;
4.上级部门已举办的类似活动。
三、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
(一)进校园活动申报备案内容
1.活动意义。进校园活动必须符合教育规律,申报时阐明活动的目的或意义,坚守进校园活动的本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开展对象。活动在进校园前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年龄特点明确开展的对象,要与学生的年龄阶段、知识层次、接受能力相适应。
3.内容方式。进校园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要精心设计,尽可能融入到学校的日常教育活动中,科学合理设置进校园活动方式。